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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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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2011澳門體育嘉年華』專題攝影比賽章程

澳門體育總會聯合會主辦 澳門攝影學會協辦

2011澳門體育嘉年華』專題攝影比賽章程

(一)比賽宗旨:展現『2011澳門體育嘉年華』的盛況及市民參與活動的熱情

(二)參加資格:澳門市民均可參加

(三).作品要求:1). 8吋x12吋(電子檔-約為600萬像素)。

2). 報名表必須用正楷填寫清楚,連同參賽作品一同遞交。

(四).作品數量:每人限交5幅作品

(五).截件日期:2011年11月30日

(六).收件地點:澳門體育總會聯合會

(七).評    委:由資深攝影界人士擔任

(八).獎    項:冠、亞、季軍各一名。獎金依次為3,000元.2000元.1000元,另各發獎盃一座;優異獎10名,獎金各500元。入選獎20名,獎金各200元。前三名獲獎者不得相同,一人最多可獲兩個獎項。

(九).附    件:1).參賽作品須為『2011澳門體育嘉年華』當天活動及作者的原創,不得抄襲。
作品可用網頁或電郵遞交(附身分證副本)

2).賽會有權使用參賽作品公開展覽及在澳門體聯刊物中登載

3).如有查詢,請致電話本會或澳門攝影學會。

『2011澳門體育嘉年華』專題攝影比賽章程附件:
11嘉年華攝影比賽章程